近日,尤溪县城市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城关镇建设东街47号室和室楼体南侧及北侧外立面开门实施封堵,对室楼体南侧外立面外建设的钢结构楼梯予以拆除。 据了解,该三户业主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其中室和室业主为擅自在楼体南侧及东侧外立面开门,室业主为擅自在楼体南侧外立面外建设钢结构楼梯,建筑面积约为10平方米,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 县城市管理局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整改、恢复原状,但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整改,对我县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管理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执法人员依法对其楼体外立面开门及建设钢结构楼梯实施封堵和拆除。 来源:尤溪县融媒体中心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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